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数字赋能 推进代表履职档案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来源:中国人大网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19 | 次浏览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依托“江西数字人大”平台,建设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模块,出台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代表履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建设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模块

  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2月启动“江西数字人大”3.0建设,全面提升系统功能,完善业务应用场景,在全省各级人大推广应用。依托“江西数字人大”平台所建设的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模块,于10月上线运行,实现了代表履职信息的即时登记、统一审核、实时查阅、全面统计等功能。

  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模块下设五项菜单,包括:一是我的履职菜单。可以查看代表基础信息以及履职状况。直观展示代表的照片、姓名、性别、民族、代表团等基本信息。以日历形式标识代表参加履职活动的月份。根据代表履职活动类型所设置的版块呈现代表履职内容,包括代表出席省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履职活动、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参加学习培训、参加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等部门组织的各项履职活动、其他履职情况以及我的履职风采等。二是代表履职信息填报菜单。填写完成带*号的必填信息后,即可录入保存履职信息。代表履职内容中议案建议内容可直接调取系统数据,无需填报。三是代表履职填报审核菜单。可批量选择数据“审核通过”及“审核不通过”,也可进行单个履职信息的审核。四是代表履职填报管理菜单。可以根据活动标题关键字进行查询。点击编辑按钮,可对相关数据进行修改。五是代表履职情况统计菜单。通过表格形式统计、展示代表个人履职活动数据、各代表团代表总体履职数据,以excel形式导出,也可以直接导出代表个人履职档案等。

  此外,在建设PC端代表履职档案模块的同时,在“江西数字人大”小程序中也设有相应模块,代表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及时查看个人履职情况。

  二、出台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

  配套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履职档案建设的原则要求、主要内容、登记管理、查询权限、提交报送和审核机制等。

  一是根据“谁组织、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于代表活动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代表履职系统进行登记。

  二是明确代表履职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省人代会期间出席会议、审议发言、遵守会议纪律情况等。领衔提出议案建议情况、参与建议督办工作情况等。闭会期间参加立法活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情况。参加或应邀列席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市级人代会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情况,包括代表加强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情况,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在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通过网络平台联系人民群众等情况。参加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履职学习培训情况。应邀参加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等。

  三是规范代表履职档案登记管理。代表在省人代会期间的活动,由所在代表团负责登记。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登记。代表开展走访、接待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以及应邀以代表身份参加党委、“一府一委两院”及其部门有关活动的情况,由代表自主登记后,所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或者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确认。

  四是严格代表履职档案查询权限。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可以对各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全体代表的履职活动信息进行查询和统计。活动组织单位可以对本单位组织的代表活动情况进行查询和统计。相关部门可以对本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的履职活动信息进行查询和统计。代表可以对本人的履职活动信息进行查询。

  此外,代表对本人履职信息如有疑问,大会期间可以向所在代表团提出。闭会期间可以向活动组织单位提出,也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反映。相关单位负责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处理并答复代表。

  建立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模块并出台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了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代表履职情况将适时向代表原选举单位和代表本人通报,作为宣传激励代表,推荐参加连选的参考。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